体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体育部编辑:发布日期:2023/04/14浏览量:1095

体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体育部意识形态安全,明确体育部党总支和相关工作责任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体育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体育教学、科学研究、运动竞赛、教师队伍建设、课外体育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对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条  体育部党总支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每年年终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加强体育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对课程教学大纲内容严把政治关,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加强网络课程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新闻宣传、简报、网站、公共场所横幅标语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网站和QQ、微信群网络阵地的管控,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

(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六)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老师在部门传播宗教、发展信徒。每年排查宗教信仰问题。

第四条  部门对没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行为根据实事求是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